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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首次聘请无证券从业经历担任2020 年度审计工作,审计费下降了三分之一!已经有2家新三板挂牌公司聘任!

2020-11-02 15:50 企业上市 次阅读

2019年审计费350万元,2020年审计费230万,降了120万!

会计师事务所变化情况:2018年广东正中珠江、2019年中审众环、2020年鹏盛

审计收费

公司2020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预计2020年度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230万元,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深专调查字2020164号),目前尚未收到相关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因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亚会A审字(2020)1356号),公司股票于2020年5月6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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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由原聘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换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述事项经 2019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尚未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实质性开展年报审计工作,在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未来整体审计效率的需求后,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更换 2019 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并建议聘任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3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上述事项经 2020 年 2 月 20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一)原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名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

(三)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为确保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顺利进行,经综合评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聘请鹏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聘期为 1 年。

(四)沟通情况:公司与前任会计师、前后任会计师沟通过程中不存在异议。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70329160G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亦平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 5020 号同心大厦 21 层2101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审计业务;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企业登记代理。

执业资质: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上年总业务收入:5,613 万元

上年审计业务收入 4,770 万元

上年证券业务收入:0 元

是否为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否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05年 1 月 11 日,事务所已建立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截至 2020 年 7 月份,已在全国设立23 家分所,各分支机构在人力资源政策、财务管理、项目承接与执行、执业标准与质量控制、信息系统方面对各分支机构进行统一管理,能够为客户提供统一、标准、便捷的专业服务。

2、人员信息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是朱亦平。目前鹏盛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为833 人,其中合伙人 40 名,最近一年净增加 7 人,注册会计师 204 人,最近一年净增加 57 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15 人。

3、业务规模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 2019 年度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5,613 万元,年末净资产金额为人民币 144.63 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截至 2020 年 7 月 15 日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5,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和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受到刑事、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执行良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欧阳春竹,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9 年起即在具有证券期货审计从业资格的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工作,历任部门经理和授薪合伙人,现任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从业期间负责或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并购重组审计,有证券业服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本期签字会计师肖文,注册会计师、项目经理,2009 年起即先后在具有证券期货审计从业资格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有证券业服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谌友良,注册会计师,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 20 多年,先后在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工作,有证券业服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0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预计2020年度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230万元,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原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785632412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赵庆军

成立时间:2013年9月2日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3号楼20层2001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签字会计师在公司连续服务 1 年。

(二)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为确保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顺利进行,经综合评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聘请鹏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聘期为 1 年。

(三)沟通情况:公司与前任会计师、前后任会计师沟通过程中不存在异议。

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了解和综合评估,提议聘请鹏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2、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本次聘请2020年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经核查,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从事财务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从事财务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鹏盛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30 日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以电话通知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下称“本次会议”)的通知,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同签署了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书面确认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30 日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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